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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关注!什么是“代位求偿”?

2023-02-21 10:02:45   来源: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    

王先生遭遇追尾事故,车上有人员受伤。虽然现场交警判定后方车辆全责,但全责方却只买了交强险,双方并未就赔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先生致电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保险公司告知可申请代位求偿,因购买有车损险,车辆损失可进行代位求偿,但人伤损失,按规定无法进行代位求偿。

王先生对此感到十分疑惑,这到底为什么呢?

什么是“代位求偿”?


【资料图】

“代位求偿”是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怎样才能满足“代位求偿”的条件?

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需要满足以下五个必备条件。一是被保险人投保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二是事故责任明确,致害方负有赔偿责任;三是被保险人未从致害方处得到赔偿或得到的赔偿不足(保险人赔偿时候只能赔付不足且合理的部分);四是被保险人申请代位求偿前或申请之后不以任何形式私自放弃对致害方的索赔;五是申请代位求偿后需将向致害方索赔的权益转让给保险人。

为何人伤损失不能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的运用范围,仅限于车辆损失,且不能超过保险金额上限。如果有人身伤亡的情况,人身伤亡部分是无法使用代位求偿的。

特别提示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来源:国寿财险

关键词: 代位求偿 被保险人 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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