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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鑫 方大丰)近日,湖南发布《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8条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持续扩大就业容量,湖南支持各地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列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联系企业;鼓励各地通过产业工人培养基地定向输送、校企合作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灵活用工平台等方式,为重点行业企业和省级产业园区提供常态化用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就业补贴政策。
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湖南将对符合要求的人员、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岗位补贴。
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通知》提出,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将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作为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优先保障对象,确保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总体稳定。对吸纳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多、稳岗效果好的就业帮扶基地和示范就业帮扶车间,将按规定给予奖补。
湖南将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援助等对象动态监测;快速响应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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